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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发布!涉及差别化落户、广深落户政策拟调整等方面!
发布: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21/12/23 点击数:670

12月20日,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《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,为深入推进广东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方向与指引。

全文涉及了很多不同的方面,信息量很大。涉及到差别化落户、广深落户政策拟调整、有居住证可享同等待遇等较受瞩目的议题。

到2035年,将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

《规划》提出,到2035年,广东将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,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2%,城镇常住人口1.1亿人。

根据早前国家统计局发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,2020年,广东全省常住人口为126012510人,自2007年以来,广东连续14年常住人口规模居全国首位。

有序推进城市更新

采用全面改造、 微改造、 混合改造的方式,推进以老旧小区、 老旧厂区、 老旧街区、 城中村等“三区一村” 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。

支持符合条件的城中村纳入国家和省棚户区改造计划,享受棚户区改造政策。

重点推进珠三角地区城市开展城中村、 城郊村改造鼓励成片连片改造方式,按照城市标准对城中村进行整体重建或整治修缮,探索在政府引导下工商资本和农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。

培育五大都市圈

在都市圈方面,将培育壮大广州、深圳、珠江口西岸、汕潮揭、湛茂五大现代化都市圈。跨界、跨区域合作成为主要看点。

其中,发挥广州主核心、 佛山副核心的引领带动作用,广州都市圈将加快推进广佛同城化,强强联合共建国际化都会区,深入推进广清一体化,联动肇庆、清远、云浮、韶关“内融外联”,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典范。

教育、医疗、住房供应规划

推进教育、 医疗、 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和质量提升,实现15分钟便捷生活圈全覆盖。

教育: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, 以学位紧缺的城镇住宅小区及城市发展新区等为重点,新建、 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,实现就近入学入园。

医疗:推进广州、 深圳、 珠海、 汕头、 佛山、 江门、 惠州、 中山等城市建设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, 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,建设一批医防能力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,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分工协作、 双向转诊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。

交通:加快广州、 深圳、 佛山、 东莞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,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发展适宜的城市轨道交通, 鼓励 发展定制公交等精准柔性公交模式,推动全省城市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,加强不同交通方式 基础设施共建共享,打造一批多方式衔接、 立体化设计、 多资源整合的新型综合客运交通枢纽。

加大住房保障力度

将外来务工人员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,进一步扩大公租房、 保障性租赁住房、 租赁补贴和住房公 积金对外来务工人员覆盖范围。

引导广州、 深圳、 珠海、 佛山、 东莞等人口净流入量多、 需求量大的城市,逐步将新就业无房职 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。

允许外来务工人员在经常居住地缴纳和领取住房公积金。

全面放开放宽落户限制

到2035年,全面取消除个别超大城市中心城区外的城市落户限制,基本实现人口自由落户。

《规划》提出,调整完善广州、 深圳两个超大城市的落户政策,建立健全积分落户年度指标逐年增长机制。

另外,《规划》提出多项亮点举措。比如,对于超大城市和中心城市而言,即使是一个城市内部的不同区域,在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、产业结构等方面也存在显著差异。《规划》提出,鼓励中心城区与郊区新区采取差别化落户政策。

及时调整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护理人员、环卫工人、技术工人等普通群体的落户指标。

全面放宽特大城市和I型大城市落户限制,将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由不超过5年进一步放宽到3年以下;

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II 型大城市和中小城市的落户限制,确保外来常住人口落户标准一视同仁。

有居住证可享同等待遇

加强广州、 深圳、 佛山、 东莞等城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管理,提高居住证申领、 签注便利,推动城市群、 都市圈内部居住证互认。

提高居住证含金量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城镇义务教育、住房保障等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,逐步实现居住证持有者、城中(郊)村居民在公共服务上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。

坚持“房住不炒”,稳定地价、房价和预期

推动广州、 深圳、 佛山、 东莞等超大特大城市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,缓解住房供需矛盾。

结合人口增长、住房供需情况,适度控制粤东粤西粤北城市新增住宅用地供应规模。

支持推进广州、 深圳、 佛山、 肇庆全国住房租赁试点工作,抓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广州、 深圳全国试点和珠海、 佛山、 东莞省级试点工作,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多主体投资、 多渠道供给。

大力支持广州、 深圳等人口流入集中、 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城市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。

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

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,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。

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,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,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,探索宅基地所有权、资格权、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,有序推进珠海市斗门区等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。

如此亮点多多的《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,你们都看了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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